黄梅县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工程
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,加快产业黄梅建设进程,日前,黄梅县人民政府出台了《黄梅县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加快产业黄梅建设进程试行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明确,鼓励成长型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,开展校企合作,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技术开发中心,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建立共性技术服务平台。对新认定为国家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,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以奖代补1万元。
《意见》指出,鼓励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,实施精品名牌战略。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,县政府在省、市政府奖励扶持的基础上,再给予5万元奖励;对当年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,县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;对当年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、湖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,县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县科技局、知识产权局的职责,即负责抓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工作,组织全县中小企业开展县级企业科技创新和企业知识产权运用、保护活动。
(作者: 钱国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