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政府批准,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为2008-0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(见下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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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 地
编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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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 地
位 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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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面积
(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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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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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指标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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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
年限
(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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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叫价
起始价
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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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 买
(保证金)
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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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 价
幅 度
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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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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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
积
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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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
密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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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
地
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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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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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濯港镇洪垸村
(紧靠县大胜工业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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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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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
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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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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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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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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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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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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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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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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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捆出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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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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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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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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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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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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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竞买人资格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,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
三、竞买申请的办理
竞买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2月28日15时30分止,持竞买申请书、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证明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),竞买保证金,向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,索取《出让文件》(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《出让文件》,并以《出让文件》为准),办理竞买手续,逾期不予受理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有保留底价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经审查,申请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,符合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四、出让方式
2008年2月28日15时30分止,取得竞买资格的达到三家以上(含三家)时,按拍卖方式出让;不足三家时,按挂牌方式出让。当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时,出让人与竞买人须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;当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时;出让人和竞买人须遵守挂牌须知的规定。
出让方式将于2008年2月28日15时30分前确定,确定后的出让方式将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竞买人。
五、出让时间及地点
(一)拍卖出让时间、地点
1、拍卖时间:另行通知。
2、拍卖地点: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(黄梅镇二环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)。
(二)挂牌出让时间、地点
1、挂牌时间:2008年3月10日8时至2008年3月21日15时30分止(法定节假日除外);
2、报价时间:挂牌出让的报价自挂牌开始起每日8时至11时30分止和14时至17时30分止;
3、挂牌及报价地点: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。
六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
1、挂牌时间截止时,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,即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2、挂牌期间采取书面报价,不接受电话、传真、邮件等方式报价。
3、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人对拟出让宗地进行现场踏勘,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。
联 系 地 点: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(黄梅镇二环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)
联 系 人:程雄兵 蔡 青 王世平
联 系 电 话:0713-3638607 0713-8572019 13995907806
黄梅县国土资源局
2008年1月28日